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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孔子学堂”集体商标发布

2015-07-30 14:35:32 | 中华商标

  7月30日上午,“孔子学堂”品牌注册发布会暨第100所“孔子学堂”授牌仪式在北京银行济南分行举行。会上发布了中国孔子基金会旗下大型公益文化品牌“孔子学堂”集体商标,旨在保护“孔子学堂”知识产权,保证“孔子学堂”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。

  “孔子学堂”集体商标为“图形”商标,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后,即可使用注册商标标记,“孔子学堂”集体商标注册人是中国孔子基金会,商标权属于中国孔子基金会的全体成员单位,中国孔子基金会所属成员按《中国孔子基金会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》履行手续后,均可无偿使用。

  记者了解到,中国孔子基金会于2014年12月24日委托山东方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了第16022120号 “孔子学堂”集体商标注册申请,申请类别为第36类。

  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长王大千告诉齐鲁网孔子频道记者,现在社会上有各种各样以孔子名义的国学培训推广机构鱼龙混杂,名目繁多,水平参差不齐,很不规范。注册品牌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使用者权益,便于识别认知、传播和推广,孔子学堂强调文化的公益性,传承的严肃性,形成完整的识别系统。他透露,孔子学堂品牌注册之后,还会陆续发布相关的规范化管理细则和志愿者守则等内容。孔子学堂之间理念相通、内容共享、优势互补。“既不是内容形式的复古,也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培训和售书,而是通过孔子学堂+互联网的模式,实现共创共享线上线下的传统文化系统学习和有效互动,是道德建设的平台与载体,它注重价值观的引领、社会良好氛围的营造以及乡村社区传统文化的修复。”

  “孔子学堂”是由中国孔子基金会创办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目标,以弘扬、传承孔子优秀教育思想为宗旨的公益性社会教育基地。“孔子学堂”以“写好字、读好书、做好人”为宗旨,以探索优秀传统文化社会教育基地发展新模式为核心任务;植根百姓生活,深耕精神家园,以讲堂和活动区作为两大依托;以教师(志愿者)队伍建设、信息化建设和学堂环境建设为三大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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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文章来源:齐鲁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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