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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新《商标法》取得成效

2015-12-09 09:51:23 | 中华商标

  今年来,广东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充分发挥商标监管服务职能,积极作为,从两方面抓好新《商标法》贯彻落实,推动商标工作取得新成效。

  一、强化新商标法律宣传教育,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一是加强业务培训,提高队伍执法水平。组织参加省工商局举办的新《商标法》培训班学习,并结合系统实际,举办了10多期商标案件剖析、新商标法运用学习培训班。二是化宣传教育力度,提高全社会商标法制水平。在江门日报开辟“江门商标品牌给力‘蓄势出发’专栏”、新商标法律专栏等,在江门广播电视台推出“访名企、看商标”系列专题片,利用红盾外网,宣传新商标法律、新商标法亮点解读、企业实施商标品牌的经验等内容,深入新会陈皮协会、新会崖门镇甜水乡等,开展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调研和培训,提高社会群众的商标法律和品牌意识。三是出台扶持商标品牌发展奖补措施。结合小微“双创”工作,对境外成功注册商标的本市小微企业,被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、广东省着名商标的本市商标注册人等予以奖励。

  二、打击商标违法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一是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。以驰名商标、着名商标、涉外商标、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为重点商标保护,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,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二是打击“傍名牌”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以箱包皮具、玩具、汽配、家具、音响设备以及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等商品为重点,着力打击对生产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,冒用他人企业名称、伪造产地的违法行为和利用知名商品“搭便车”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三是以家用电器、燃气灶、压力锅、压力锅、五金电料、肥料、农机具、农膜和车用燃油等为检查重点,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。四是加大力度查处网络侵权假冒行为。新商标法实施以来至今年10月止,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406件,案值505.96万元,罚没款459.45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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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文章来源: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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